1、船舶修理必须以原样修复为主,要对船舶进行更新和改造时,需要做经济论证,并经上级批准。
对于船龄较小的船舶(小于15年),修理时应尽可能保持其基本性能良好;对于大龄船舶,修理时要保证安全营运和使用年限;对于老龄船舶只进行维持性修理,同时采取适当减载和限制功率的措施,以保证强度和安全运输的要求。
2、远洋船舶应按保持船级标准进行修理。如为达到入级要求而修理范围过大,经技术经济论证不合算时,应按改变入级航区或移交沿海使用的要求进行修理。
3、保证修船的质量。修理的项目必须达到质量标准,应满足验船规范、修理标准、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规定,做到牢固可靠、经久耐用、性能良好。船厂应对修理的质量负责,修船质量保证期,固定件应为6个月,运动件应为3个月。
4、修船时间直接影响船舶营运率,是船舶运力的一个重要计划指标,应努力缩短修期,减少对船舶营运造成的利润损失。
5、修理费直接影响运输成本,是运输单位的重要经济指标。修船要勤俭节约,重点把主要设备修好,应努力降低各类船舶不同修理类别时的修理成本。
6、船舶进厂修理,首先要让工程主管排出工程进度表,然后与修理厂签订修船进度合同,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,以免延误船期对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。